浏览数量: 25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8-04-07 来源: 本站
电容器安全运行注意事项如下:
1.正常情况下全站停电操作时,就先拉开电容器的开关,后拉开各路出的开关;正常情况下全站恢复送电时,就先合上各路出现的开关,后合上电容器线的开关。
2.全站事故停电后,应拉开电容器的开关。
3.电容器断路器跳闸后不得强行送电;熔丝熔断后,查明原因之前,不得更换熔丝送电。
4.不论是高压电容器还是低压电容器都不允许在带有残留电荷的情况下会闸。否则,可能产生很大的电流冲击。电容器重新合闸前,至少应放电3min。
5.为了检查、修理需要,电容器断开电源后,工作人员接近之前,不论该电容器是否装有放电装置,都必须用可携带的专门放电负荷进行人工放电。
高压电容器组总容量不超过100kvar时,可用跌开工期熔断器保护和控制;总容量为100~300kvar时,应采用负荷开关保护和控制;总容量为300kvar以时,应采用真空断路器或者断路器保护和控制。
低压电容器组总量不超过100kvar时,可用交流接触器、刀开关、熔断器或刀熔开关保护和控制;总容量在100kvar以上时,应采用低压断路器保护和控制。